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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太法律协会<\/b><\/p> \n
亚太法律协会于2001 年成立于香港,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前会长汪道涵先生提议成立。汪道涵会长提出香港是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法制基础最好的地方,应在香港建立「两岸三地」法律界的交流平台,以促进中国法制建设和现代化。<\/p> \n
亚太法律协会于2026年展开新一届顾问委员会、理事会委任工作。新一届顾问委员会、理事会汇聚各界专业力量,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将分别承担战略咨询、决策指导、监督治理等重要职责。全体成员将坚守职责、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资源优势,聚焦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务实担当,共同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为协会于为亚太区的法律专业人仕提供互动交流的平台及促进、支持亚太区内法律界的长远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协会成员除律师及大律师外,亦包括法律学者、法律系学生及拥护协会宗旨的社会各界人士。成员除了香港居民,亦包括内地、台湾和澳门居民, 并扩展至涵盖国外人士 。经过过去二十多年的辛勤耕耘,亚太法律协会举办过多项交流活动;成果丰硕,得到法律界及各界的广泛认可。<\/p> \n
数据提供:亚太法律协会<\/p>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