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吹金稻浪,開鐮喜收割……
11月下旬是稻谷收獲時節。這天上午,在上海某農產品批發市場調研時,江蘇省射陽縣大米協會工作人員發現,上海某貿易公司銷售的大米產品涉嫌商標侵權。
“侵權產品包裝袋上印著‘射陽河大米’字樣,商標和圖案與正品高度相似,不注意還真當成了‘射陽大米’。就算是注意到多個‘河’字,消費者也會以為和‘射陽大米’是一家呢!”工作人員立即向大米協會報告這一情況。
“北有五常,南有射陽。”全國大米行業中,“射陽大米”這一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近年來屢遭侵權。
大米協會調查取證后,將上海某貿易公司及包裝袋上注明的生產商濱海縣某米廠訴至射陽縣人民法院。
接手該案后,承辦法官顧明旺像往常一樣首先安排送達,準備排期開庭。
“我們確實沒有生產過這款大米,廠房都已經搬遷了。”接到傳票后,濱海縣某米廠負責人焦急地趕到法院。
隨后,該米廠提供了證據,證明確實未生產過案涉大米,“李鬼”身份一時成謎,案件陷入僵局。
盯著包裝袋思索良久的顧明旺突然眼前一亮:包裝袋上標注有手機號碼,會不會這個才是真正的生產廠家?他掏出手機,嘗試通過微信聯系,發現該號碼對應的用戶名為“興化市某米廠”,接著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出該米廠詳細信息。
“又是他們!2021年就因侵犯‘射陽大米’商標被我們起訴,當時他們一次性賠償我們3萬元。”面對喬裝打扮后又繼續侵權的侵權人,大米協會工作人員氣不打一處來。
經大米協會申請,法院追加興化市某米廠為本案被告。在證據面前,該米廠承認案涉侵權大米由其生產。
至此,案件事實和法律關系已經清晰。為了讓判決對侵權人真正起到懲罰警示作用,減少重復侵權行為發生,在反復考量后,顧明旺決定“因人施策”。
興化市某米廠屬“再犯”,主觀惡意較大,射陽法院結合懲罰性賠償等因素,作出6萬元賠償的判決。
而銷售單位上海某貿易公司缺乏識別正品“射陽大米”能力,雖有侵權但主觀惡意較小。“不如以進購或代銷‘射陽大米’形式代替賠償,既能提升銷售方守法意識,也能拓寬射陽大米的銷售市場。”顧明旺將內心反復斟酌的方案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
雙方均對調解方案表示贊成,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上海某貿易公司一次性進購正品射陽大米100噸。
結合懲罰性賠償進行判決、采用“以銷代賠”的賠償方式,讓這起商標權糾紛案得以妥善處理。
如今,滿載著當季新米的貨車從射陽運往南京、上海、北京等地,開啟了“射陽大米”從農田到餐桌的后半段旅程……
來源:中國法院網
如有其它法律問題,請咨詢伍品網律師。